藥到病除:港府應加強監管非專利藥

上回提到非專利藥和原廠藥所含的活性成分相同。然而,許多病人仍然感到疑慮:比原廠貨便宜數十倍的非專利藥,其效用是否有相同保證?

要比較原廠藥與非專利藥的效能,可參考代表藥物進入病人血液之速度和程度的生物利用度及生物等效度測試,若指數相近,顯示兩種藥具有相若的品質;用於人體亦能達同樣療效。藥物的穩定性、溶解度測試等資料亦能反映藥物的品質。醫院管理局購藥時需藥廠提供以上測試報告,才會考慮購買該非專利藥以供轄下醫院使用。

對市民大眾而言,怎會懂得自行分辨測試結果?故這個責任大多交由政府專業部門負責。在醫療發展發達的國家,對非專利藥的監管絕不遜於原廠藥。如美國,非專利藥銷售前,必須先經過食品及藥品管理局(FDA)檢測以確認品質。

非專利藥物價格廉宜,於全球普遍使用,現時本港大部分藥廠都以製造非專利藥為主。經過早前藥物事故,當局必須嚴正處理,從中吸取教訓,參考外國監管方式;例如增派人手專責檢查非專利藥製藥商,加強巡查高危的生產程序,嚴防藥物事故再發生,挽回公眾對本地出產藥物之信心。

非專利藥能為病人及社會節省藥費支出,為市民提供原廠藥以外另一個價廉物美的選擇。只要有關當局能夠妥善監管,確保產品的安全和效用,市民服藥時自然會加倍安心。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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