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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膊男子送貨到壽司店,遭女客投訴釀成傷人案。一名送貨工人昨在鰂魚涌送貨時,赤裸上身「露點」進入一間壽司店,店內多名辦公室女郎食客感不雅,向職員投訴,職員上前勸喻時,被人推跌倒地受傷,警員到場拘捕送貨工人。
昨午三時許,一名五十五歲的姓高工人,送貨到糖廠街一間壽司店,他赤膊上身進入店內,當時,有多名OL正在光顧,吃魚生壽司,見工人「露點」穿過食堂,登時為之側目,為表示不滿,遂向職員投訴。
姓胡(三十一歲)男職員得悉顧客投訴,上前勸喻高穿回上衣,惟引起高不滿,他憤然指出是因為天氣熱才脫去上衣,對胡的建議加以拒絕,雙方發生爭執推撞,期間,胡被人推跌,撼傷頭部,於是報警,警員將涉嫌襲擊的高拘捕,送上警車時,他仍赤裸上身,胡則送院治理。
非刻意脫衣不算性騷擾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法例並無規定不可以赤裸上身,假如赤裸上身的人士並無故意滋擾其他人,例如並非見到女郎才刻意脫去衣服,而是正在進行正常工作,因天氣熱,早已脫去衣服來送貨,則他並無違法,亦不算性騷擾,他說過去亦曾有女子入稟控告男人「露點」,指對方屬性騷擾,但最終敗訴。
一九九九年四月,一名姓鄭女子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屯門安定邨兩名報販、一名菜販及四名在球場打籃球的青年,裸露上身「露點」是「有意從事性騷擾」,連屋苑管理公司亦被控告,共索償八十七元。
同年,鄭亦去信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投訴六份報章刊登男性赤裸上身照片,她亦入稟高院,指控當時的區域巿政署容許男子在屯門兆麟苑運動場赤膊緩步跑,索償逾三百萬元,翌年七月,鄭女再入稟高院,指自己參與社署安排的社區服務時,遇上三名男子赤膊向她「性騷擾」,向社署索償二百四十萬元,但所有案件均被駁回,法官更斥責鄭女濫用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