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鋼琴淫師非禮女童候懲

【本報訊】身懷鋼琴技藝的五十九歲男保安員,今年大年初六上門向十二歲女童教琴期間,涉乘對方父母不在家時強吻女童頸、嘴及上下非禮,他昨在粉嶺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非禮罪成,當裁判官問沒有聘請律師代表的被告有何求情說話時,被告則以普通話晦氣回應:「你判了我有罪,我都不服氣,有甚麼好求情!」案件押後至本月廿二日等候被告背景報告判刑,被告須還押監房。

裁判官裁決時指,女事主的證供簡單直接,並無不合理處,在接受辯方盤問時亦沒有動搖,態度非常堅定,故相信女事主已將所有事實說出,是誠實可靠的證人。反之,被告的辯解理由則不合理兼前後矛盾,時而說只擁抱過女事主,時而又說吻過她前額,十分反覆無常,故認為被告並非講真話,也不會接納被告的證供。

派利是後吻頸摸胸

報稱鋼琴教師的被告陳昆宏,最終被裁定於今年一月卅一日,在粉嶺一單位內非禮十二歲女童X。

女童X早前透過視像系統作供稱,案發日女童父母均外出吃早餐,留下獨自在家跟被告學琴,被告入屋後便給X一封利是,之後攬着X吻頸及嘴,又搣臀部及隔衫摸私處及左胸,歷時近十分鐘,X其後衝入廁所大哭,被告無奈提早落堂,X將事件告知母親最後報警處理。

案件編號:FLCC 307/09

直擊人類豬流感最新疫情
詳情瀏覽on.cc《奪命流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