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族歧視僱傭守則刊憲

【本報訊】平等機會委員會昨日將《種族歧視條例僱傭實務守則》刊憲,守則就如何防止在僱傭範疇中觸犯種族歧視及騷擾,提供實用指引。該守則將於下周三提交立法會審議,若順利獲通過,可望於今年內與法例同時生效。不過,有團體指有關實務守則仍有不足之處,如未有將新來港人士因為鄉音而受到歧視的情況納入守則內,團體稍後會約見平機會。

《種族歧視條例僱傭實務守則》的公眾諮詢期今年一月十九日屆滿,平機會收到八十八份意見書,稍後會將諮詢過程發表報告。立法會早通過《種族歧視條例》草案,但當局表明必須待可為僱傭雙方提供實用指引的實務守則完成後,才正式宣布草案的生效日期。由平機會擬定的守則旨在鼓勵僱主、僱員和其他相關人士實行良好措施,並協助他們認識條例賦予自己的權責,讓他們知道遇上種族歧視和騷擾時應如何處理。另外,《種族歧視(正式調查)規則》及《種族歧視(調查及調解)規則》亦同時刊憲,兩組規則均由平機會根據《種族歧視條例》訂立。

團體促關注鄉音歧視

不過,社區組織協會幹事蔡耀昌批評《種族歧視條例僱傭實務守則》有不足。他指出,雖然平機會在守則的最新修訂版本中,加入了不少英國的同類實務守則資料及相關案例,但在處理語言歧視上,仍有疏漏,「僱主可能會因為員工仍然鄉音未改,而有不同的工作安排」,他認為守則中應清楚向僱主解釋有關行為亦屬歧視的一種。

蔡耀昌又不滿平機會只就《種族歧視條例》制訂僱傭實務守則,認為應進一步就教育及住屋等不同範疇,制訂同類的守則,以免市民誤墮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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