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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淫審制度千瘡百孔,壹傳媒屢次觸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而被輕判放生。影視及娛樂事務處去年底委託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進行調查,發現三成市民認為淫褻物品審裁處工作成效差強人意;多達四分三受訪者希望法庭加重刑罰,以起阻嚇作用;六成人支持成立新的審裁機構取代淫審處,或以陪審員制度取代現時審裁員制度。
是次調查是當局檢討淫審條例第一輪諮詢的一部分。港大民意研究計劃今年初以電話訪問一千五百名十五歲以上市民,當中只有約千三人聽過淫褻物品審裁處;在這些人之中,多達三成三人明顯認為淫審處工作成效差,近半人指其工作成效只是不過不失。值得留意是,知識水平較高的白領人士較傾向認為其工作成效屬於差。
調查員詢問受訪者何謂淫褻、不雅及條例管制範圍,結果僅得百分之一人全部答對,反映淫審處形同虛設。淫審處執法寬鬆令人不滿,多達四分三受訪者希望法庭對違反淫審條例的判罰會比現時嚴厲。
贊成陪審員取代審裁員
調查又拋出六個改良方案,近六成人贊成以陪審員制度取代現時審裁員制度,及成立新的審裁機構評定物品暫定類別;四成人支持廢除淫審處或增加審裁員總數至五百人。另有近八成人贊成增加聆訊時的審裁員人數,以及立法訂明每次聆訊都要納入教育及社福界等指定界別人士。調查特別指出,被訪者對於淫審處的工作成效評價愈差,就愈贊成以陪審員制度取代審裁員,以及廢除審裁處。
影視處處長鄭美施說,民調只是首輪諮詢的一部分,當局同時會分析及歸納諮詢期內收到一萬八千多份書面意見書,希望未來兩至三個月就分析結果發表報告。當局希望今個財政年度內,能夠根據市民意見改善修例建議,然後展開第二輪諮詢。
淫審處執法惹人爭議屢有先例,壹傳媒過往屢次觸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但均獲輕判了事,令社會嘩然。壹傳媒旗下刊物已累積逾百次違反淫審條例而被判罪的案底,但只被判罰款一千至五萬元不等,較法例列明最高八十萬元罰款及監禁一年相距甚遠,令人質疑執法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