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金融管理局公布正就四十八宗雷曼相關個案,考慮採取紀律行動,一般而言,從展開紀律程序至金管局落實執法,需時約兩至三個月。
金管局發言人稱,多宗個案已進入相當後期的法規執行程序。消息透露,由於證監會與金管局的相關調查是分開處理,故金管局的第一個懲處個案,有可能先於證監會,惟金管局的相關權力限於對違規的相關註冊人士終止或撤回牌照;至於公開譴責或紀律處分相關人士,以及撤銷銀行牌照等權力全在證監會。
上述的四十八宗個案,涉及迷債僅九宗,其餘為雷曼相關股票掛鈎或基金掛鈎產品,以及以雷曼作參考機構產品。
截至周四為止,金管局收到二萬零九百十三宗雷曼相關投訴,其中二萬零七百四十四宗已完成初步評估,當中四千三百四十宗正詳細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