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林炳昌求減刑控方促加刑

廉政公署○四年調查先科國際造市案期間,發現該公司當時的主席黃創光、其女友徐敏偲及有「廉署剋星」綽號的律師林炳昌,企圖干擾答應出任控方證人的黃創光女秘書。三人經審訊後裁定妨礙司法公正等罪成立,黃創光棄保潛逃,林、徐兩人則分囚四年及兩年半。兩人昨日向上訴庭提出減刑,律政司一方則要求對林加刑,上訴庭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判決。

上訴人林炳昌(五十七歲)及徐敏偲(廿八歲)同被裁定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徐另有一項企圖作假證罪。獲准保釋等候上訴的兩人,在今年二月於定罪上訴失敗後即時被收監,兩人服刑近三個月後,昨為刑期上訴出庭,兩人頗為憔悴,而林炳昌亦因在獄中不能染髮,斑白頭髮令他更顯蒼老;林的兒子及兄弟,昨亦現身法庭為他打氣。

林炳昌的代表大律師陳詞指,林的違法行為為時不長,亦沒對廉署調查造成嚴重影響,且他在事件中未獲額外利益。

此外,林炳昌是因其律師身份,才有機會犯下此案,這次定罪後,他已再無機會重犯。基於上述理由,林應該得到減刑。不過申請加刑的控方則指,林身為律師知法犯法,必須從嚴處理;且他在此案中對廉署採取攻擊態度,亦令他喪失可以減刑的機會。

徐敏偲辯稱角色輕微

至於徐敏偲的代表大律師指,徐的角色只是找律師處理女秘書的人身保護令申請,之後便再無參與此案;她雖然曾跟女秘書通電話,也沒藉此機會向對方施壓,要求對方別做證人,顯示她在案中的角色輕微。律師續指,徐被定罪後,於○七年一月為黃創光誕下一名小孩,現時她被收監,黃又失蹤,孩子要由她父母照顧。

案件編號: CAAR 8/2006, CACC 248/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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