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找贖趁亂呃錢內地漢判監

【本報訊】持雙程證來港的內地男子淪為找贖黨,窺準便利店職員要應付極多人流,加上店務繁忙可能難以兼顧下「趁亂呃錢」,以一千元購買數十元的香煙獲找贖九百多元,之後再稱有零錢付款要求取回該一千元,職員混亂下交還一千元卻未有收回九百多元。食髓知味的男子於兩個月間再來港,以相同手法犯案終失手被擒,他昨於區域法院認罪,法官直指他處心積慮來港犯案,將他判囚一年。

相類騙案今年飆升

卅九歲被告陳志林,承認欺詐及兩項企圖欺詐罪,控罪指他於去年九月五日至十月廿一日期間,先後在長沙灣及上水的便利店和旺角朗豪坊的朱古力店犯案。

商業罪案調查科督察吳文強在庭外表示,由○七年至本年首季已有一百八十宗相類案件,亦見今年有上升趨勢,而所有疑犯均為內地人,故呼籲及提醒便利店和小店職員,在找贖時小心以免不法分子有機可乘。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九月持一千元真鈔到長沙灣便利店,購買數十元的香煙,獲店員找贖九百多元餘款;惟被告收款後表示有零錢,而要求店員交還一千元但未有將自己的找贖交出,被告此次成功騙款後食髓知味,稍後再兩度持雙程證來港犯案,但上水便利店及朗豪坊朱古力店的職員並無中計,被告無功而回後最終被警員拘捕。 案件編號:DCCC 5/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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