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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中年家庭主婦疑不滿菲籍女傭早上未能依時叫她起床,於對方「洗廁所」時,涉嫌五次拳打菲傭之手臂,導致對方上臂一片瘀傷;同日下午又涉嫌用手機向菲傭「扑頭」,對方終在數天後報警。女被告昨在荃灣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襲擊致他人身體受傷罪表證成立,裁判官將案押後下周二續審。
四十六歲女被告陳桂英,被控去年三月二十五日於荃灣西樓角村單位內,襲擊菲籍女事主Lachica Vilma Valerozo(四十三歲)致身體受傷。
「點解唔叫我起身」
事主供稱,被告與丈夫、兩名孩子及家姑居於上址,事主前年三月獲被告聘用在上址工作。案發前一晚,被告要求事主翌晨七時十五分叫她起床,事主指稱翌晨已準時叫被告起床,並發現對方身體兩次移動,認為對方已醒,遂往清潔廁所。
惟被告於早上八時二十分突然怒氣沖沖地質問女事主,「點解唔叫我起身」,又表示自己因鬧鐘響才被叫醒,遂拳打事主上臂四至五次;同日下午六時,被告再用手機「扑」她額頭。事主坦言因被告之後「一直唔畀我出去」,故她要待同月卅一日藉詞到中環匯款時,才有機會向店員訴苦並報警。
辯方盤問事主時,質疑她於案發前一個月,因母親逝世,向被告辭職返家鄉被拒,並遭挽留至六月;辯方指事主遂向警方報稱被襲,從而可盡快離職回鄉,事主否認。
案件編號:TWCC 28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