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為三級歷史建築物的南區古宅Jessville,其業主跟當局達成協議,由當局撥出建築物旁土地予業主興建豪宅,而Jessville將會保留並作為住客會所,管理費及維修費將由住客承擔,會所將會開放予市民預約參觀。
文物保護政策,就是在公民社會的共識下授權當局動用公帑和公權力,建立共同擁有的公共空間,營造文化認同和文化榮譽。香港擁有獨特的歷史背景,回歸之後,這種歷史特色更形珍貴,社會人士也開始意識到保育香港本土歷史建築物的重要性。
然而,由於很多歷史建築物都涉及私人業權,要將建築物保存下來,無可避免地牽涉到與業主在產業上的分拆及賠償。雖然現行《古物及古蹟條例》賦予當局將歷史建築物定為法定古蹟的權力,但當局不會輕易動用,只會在尊重私有產權的原則下,與業主進行磋商,在共識之下保護歷史文物。
所以,如果條件許可,當局都會提供一些誘因,例如技術支援、財政支援及換地等形式,以吸引業主接受當局把歷史建築物列為法定古蹟的要求,以達致雙贏局面。
自從司徒拔道景賢里險遭拆毀之後,社會人士對於當局的文物保育政策存有憂慮。本人當局長的時候,已盡量向市民解釋,要保護歷史建築物,經濟誘因是最大的「動力」,也是障礙之一。近年來,多所歷史建築物得以保存下來,免去被拆卸的命運,最主要的成功因素是當局願意作出賠償:以地換地、以樓補樓。
今次業主提出用「以樓補樓」的形式去保育歷史建築物,當局不需要花太多力氣就可以完成使命,亦可以把保育工作的部分責任回歸至社會人士身上。今次事件,當局承認了業主的權利及經濟損失的考慮,開闢了日後類似的文物保育工作的新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