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金:要查高層 非查前線

政府正徹查誰向傳媒「爆料」,揭發副局長蘇錦樑利用官職名片「撻朵」,代替入息證明為其菲傭申請續期醜聞。

以事論事,政府要查者,非由誰人「爆料」,而是何解有人需要這樣做。向傳媒提供資料,旨為把不公義事情公諸於世,一則動用輿論壓力撥亂反正,二則令行不義者獲應有懲處。

職員把機構「家」事訴諸於外,反映內部疏導矛盾渠道淤塞,領導層習非成是、錯對顛倒,糾正錯誤機制無法正常運作。在此等機構任職的前線,與高層利益矛盾嚴重,皆因高層賣人情方便其他機構高層,實行「官官相衞、互惠互利」;向其他有權有勢人士賣人情,則有助官運亨通,更可預先鋪設退休「搵真銀」後路。

反之,前線人員只有「死做」的份兒,整隊人超時工作或縮短午膳時間,只為完成上級指示,辦理大人物「依法」申請非緊急證明文件。因為大人物不欲與小市民在輪候大堂「平起平坐」,便預先致電高層要求提供方便。高層認為香港法律雖人人平等,但同是依法申請,大人物所獲待遇可以更加「平等」,而且其親朋戚友亦可獲「平等」看待。

前線的聘任合約雖包括按上司指示履行職務,但職務肯定不包括充當上司賣人情工具。然縱有不滿,那又如何?內部機制是層層上報,說不定過不了直屬上司,已被「小事化無」,更可能招致報復。投訴有害無效,做一日和尚敲一日鐘、得過且過者眾,同流合污「走精面」者愈來愈多,直至「最後一根禾草」落在被欺壓至幾近窒息的前線身上,醜聞外揚炸彈便隨即爆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