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初期癡呆前執董認詐騙

【本報訊】上市公司精優藥業控股有限公司的前執行董事兼主席何晉浩及何汝陵,涉嫌窺準精優對藥物研發公司福仕有收購興趣,暗中購入空殼公司並派女婿及媳婦,擔任該公司持有人。

更高價買空殼公司

被告更先發制人透過該公司收購福仕成為大股東,最終精優須以更高價收購空殼公司,方取得福仕部分股權。其中自稱患有初期老人癡呆的何晉浩,昨日於區域法院承認詐騙罪押後判刑;何汝陵則否認控罪,今日開審。

首被告何晉浩(七十一歲)及次被告何汝陵(五十五歲),分別是上市公司精優藥業控股有限公司(下稱精優)的前執行董事兼主席和執行董事。

兩人同被控詐騙、串謀詐騙、發表虛假陳述及企圖詐騙共五項罪名,首被告何晉浩昨日僅承認一項詐騙罪名,其餘控罪獲不予起訴;次被告則否認五罪。

控罪指二人於○四年一月至九月間,在精優收購進生有限公司(下稱進生)五成一股權時,隱瞞首被告與女婿王清閒及媳婦胡潔明之關係,以及首被告始為進生的真正操控人,終令精優以七千三百萬元購入進生五成一股權。

次被告則被控在○四年至○七年間,身為精優執董卻在董事會信件及澄清公布內,虛假表示王、胡二人及獨立人士,並隱瞞王、胡與首被告的關係,終企圖令精優發行共值七億六千萬元的新股,用作收購餘下四成九的進生。

案件編號:DCCC 195/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