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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中年手術室男助理多次在住所浴室內,暗中放置數碼相機偷拍印尼女傭如廁及沐浴以滿足性慾,被告早前承認三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惟辯方質疑控方案情不足以支持控罪,一度申請推翻定罪。案件昨於粉嶺法院再訊,經控方修訂案情後,辯方撤回申請,裁判官指案情嚴重,判他入獄兩個月。
身敗名裂 失80多萬長俸
裁判官指被告金港發(五十二歲)於不同日子犯案,顯示他早有預謀,而且案情嚴重,故需判囚以懲。裁判官又批准控方充公涉案電腦,但提醒被告可向警方申請取回其電腦的家庭照片拷貝。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明白行為可恥,事件曝光後,他失去工作及八十多萬元長俸。而被告與妻子的關係因此事產生裂痕,亦令他不知如何面對兩名女兒、同事及朋友,被告亦坦言案件令他身敗名裂。被告妻昨日亦有到場支持及撰寫求情信,聞判後更哭成淚人。辯方要求法庭考慮涉案片段未曾流出外界,被告亦沒有和女事主有身體接觸而作出酌情判刑。
被告被控在○七年十一月廿一日及去年七月四日,三度不誠實地取用電腦。案情指廿四歲女事主去年七月三日到浴室淋浴時,發現有數碼相機藏於待洗的衣服中,鏡頭對正浴缸,她起疑下收起記憶卡離開。稍後她發現記憶卡內有一段她脫褲如廁的片段,其恥毛亦清楚入鏡,遂報警求助。警員稍後上門拘捕被告,並檢獲其電腦、涉案相機及記憶卡,發現內有涉及女事主的如廁片段。控方指被告偷拍事主如廁片段,之後將相機內的影像儲入電腦中,行為涉及不誠實。
案件編號:FLCC 102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