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發局亦為員工購壽險

【本報訊】審計署狠批平機會未徵得政府同意下為主席購買人壽保險,本報昨日向多個公營機構查詢是否也有為主席及員工購買人壽保險,結果發現,過去同樣曾遭審計署狂轟大花筒的旅遊發展局有相同安排,但旅發局在人壽保險一事上未有如平機會般自把自為,而是事先獲得政府同意。

消費者委員會發言人表示,消委會沒為其主席及總幹事等高層人員購買人壽保險;個人資料及私隱專員公署發言人亦指,該署沒有為私隱專員及其他職員購買人壽保險。其他未有為員工購人壽保險的公營機構包括醫院管理局和地產代理監管局。

投保額為36個月薪金

至於有為員工購買人壽保險的公營機構,則包括曾同樣被審計署炮轟為大花筒的旅遊發展局,另有出口信用保險局和僱員再培訓局。其中,旅發局發言人表示,有為編制下的員工包括總幹事購買人壽保險,但不包括不屬於編制職員身份的旅發局主席。發言人又稱,投保額是僱員的三十六個月基本薪金,或以港幣五百五十萬元為上限。該局發言人補充,旅發局總幹事的聘用合約及條款,包括人壽保險,均經旅發局的財務及編制委員會通過,並獲得財政司司長批准。

審計署於○七年發表報告,揭發旅發局未經財政司司長批准,為前總幹事臧明華購入一份兩年保費高達十七萬七千元的「超豪醫療保險」,最後臧更要向政府退還部分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