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名助套現實為剝奪財產

【本報訊】自李澤楷入主電盈後,小股東可謂沒有好日子過,股價一沉不起之餘還大削派息,最後還想以低價將公司私有化,如今其私有化「大計」失敗,難怪小股東都說:「大快人心」。

李澤楷持有盈科拓展約76%,盈拓則持電盈逾兩成股權,李澤楷亦私人持有電盈約5.2%,是次則是由盈拓及聯通合作將電盈私有化。李澤楷的私有化計劃令小股東憤怒,除因出價太低,最令小股東叫屈的是私有化一旦成功,盈拓及另一股東聯通,竟不用分毫便有20億元「落袋」。

同時,電盈亦會成為李澤楷的私人樂園,日後高價轉售資產又好,再分拆上市亦好,追隨多年的小股東就只有看着手上的「四個半」,因此,今次上訴庭的判決雖「搶走」小股東手上的「四個半」,卻換來更多掌聲。

香港電訊小股東最慘

如法官林文瀚所言,提出私有化等同剝奪他人財產,必須有良好理據支持,電盈大股東盈拓一直以來只強調,私有化是小股東套現的最佳機會。事實上,這只是對近年(以低價)買入電盈的小股東而言,才稱得上套現,但對「香港電訊」時代的小股東來說,4.5元作價簡直「不足掛齒」。

還要知道,李澤楷入主電盈後業績一度連年虧損,多年無派息,直至○四年才回復派息,但派息額與香港電訊年代亦有天淵之別,老股東想收股息過活已不復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