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外洩零容忍 醫局治標不治本

公立醫院洩漏病人私隱事件接二連三發生,屢禁不止,市民對此早已忍無可忍。迫於強大的民意壓力,醫管局計劃推出兩招「補鑊」措施,一是斥資二千多萬元購置一萬五千支具有加密功能的USB記憶體,供需要處理病人資料的員工使用;二是對違規員工「零容忍」,建議對初犯者給予書面警告及停職停薪兩周處分,再犯即時革職。

醫管局擺出一副重視保護病人私隱的姿態,亡羊補牢,這本來是一件好事。眾所周知,公立醫院遺失病人資料事件之所以頻頻發生,問題在於員工保障病人私隱的意識及警惕性淡薄,不必要地使用可攜式電子記憶體從電腦下載病人資料,並違反現有的指引,將之攜出工作範圍之外。因此,要杜絕洩密現象,須從強化員工的保密意識及提高管理水平入手,問題自然迎刃而解。但令人奇怪的是,醫管局不是對症下藥,加強管理,而是斥巨資更新功能更強大的電子記憶體,有意無意地誤導市民,將洩密的責任歸咎於電子記憶體保密程度不高,客觀上達到轉移焦點的目的,推卸醫管局監管失職的責任。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管電子記憶體的保密功能如何強大,總是有漏洞可鑽。如果醫管局以為更換記憶體就能杜絕病人資料外洩,只是自欺欺人,適得其反。打個比方說,孩子遺失玩具,如果父母不問情由就花錢買新玩具,結果有可能慣壞孩子,令其不珍惜現有的玩具,甚至為了逼父母買新玩具而有意丟掉舊的。同理,醫管局更新記憶體是變相獎勵犯規者,浪費公帑之餘,還會造成洩密問題更加惡化。

儘管醫管局決定對違規者採取零容忍措施,加強阻嚇,但問題是,醫管局真能做到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對一次犯規者黃牌警告,二次犯規者紅牌趕出場嗎?事實恰恰相反,多年來,公立醫院烏煙瘴氣,醜聞多不勝數,醫管局能瞞則瞞,瞞不過就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何曾見過發紅牌懲處呢?醫管局包庇護短、官官相衞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突然間說要鐵面無私,要大義滅親,實在令人難以置信。

退一步說,就算醫管局坐言起行,對兩次違規洩密的員工予以嚴懲,這又會產生新的問題。須知道,洩漏病人資料固然不可饒恕,但比起醫療事故害死人,後者性質更加嚴重。早前明愛醫院見死不救,兩名管理層僅受凍薪處分;威爾斯親王醫院曾發生打錯針致血癌少女死亡事件,被確認「人為犯錯」的醫生亦僅受凍薪處分。請問醫管局,病人無辜丟掉性命,肇事者最多是凍薪,而病人喪失私隱,肇事者卻要面對停職停薪甚至丟掉飯碗的懲處,這還有公平可言嗎?

歸根究柢,醫管局推出上述補鑊措施,只是掩人耳目,轉移視線,他們並不是為了保障病人私隱,而是為了保護管理層的烏紗帽,將責任全部推到基層員工身上。上樑不正下樑歪,本港食品安全事故層出不窮,公立醫院醫療事故無奇不有,藥品事故一而再、再而三發生,洩漏病人私隱資料的現象屢禁不止,根源在於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衞生署及醫管局管理層的監管失職,要是當局嚴格實行黃牌、紅牌制度,他們早該謝罪下台了。

打蛇要打七寸,治標不如治本。要根除病人私隱外洩的問題,不是更換記憶體,而是更換管理層,否則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問題永遠得不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