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廿九歲男警梁禮仲,涉嫌在旺角警署內強姦女報案人案,被告昨就其涉及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於九龍城法院再提訊;控方加控他十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而他就此案共被控的十一項罪,將於下月十二日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被告另外涉及的強姦、非禮及妨礙司法公正等五罪,則會轉往高等法院審理,該案於下月廿九日先在東區法院作交付審訊程序。被告繼續還押看管。
原駐守旺角區刑事調查隊(俗稱CID)被告,昨日新加的十項控罪指他分別於去年八月四日、十月廿至廿一日、十一月十四至十五日、十七至十九日及廿二日,在香港取用警方單位資訊通用系統,不論在取用電腦的同時或日後任何時間,目的使其本人不誠實地獲益。
案件編號:KCCC 6863/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