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魚網衫休班警控「露械」

【本報訊】身穿魚網衫的四十九歲休班警員,三月九日涉嫌在大埔公路大埔滘松仔園公園「露械」,昨在粉嶺法院提堂,被控在公眾地方進行猥褻行為罪,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五日再訊,被告獲准以二千元保釋外出。

被告李寶根頭髮半白,身材略胖,昨日身穿恤衫及西褲出庭,表現平靜,只是不時緊皺雙眉及緊合雙唇,顯得略為緊張。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待索取被告兩份精神科報告,獲法官接納。被告昨日離開法庭時沒有特意迴避記者,只是用外套掩頭慢步離去。

案件編號:FLCC 1234/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