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贏官司電盈要付堂費

【本報訊】主審法官關淑馨的判決令小股東失望,她在判詞中指出,相信大部分的股東的投票是出於「真誠」,加上香港法例並不禁止股東分拆股份投票,因此批准電盈的私有化計劃。電盈雖先勝一仗,但法官同時下令電盈支付聆訊堂費。

一個有智慧、誠實的人究竟會否同意通過一間公司的私有化方案?這是法院處理一般公司股本問題必然會發問的問題。要解決這個問題,關淑馨直指在現時市況持續惡劣下,電盈大股東提出私有化,不失為小股東提供套現機會。

雖然不少電盈小股東不忿他們原本每股價值百多元的電盈前身香港電訊,在數年內大幅跌至現時只剩下數元的電盈股份;又不值大股東可以特別股息支付私有化款項。不過,法官認為在現時「爛市」下,私有化確實為小股東提供套現機會。法官引述獨立財務顧問指,4.5元的收購價有合理溢利,私有化條款亦對小股東公平及合理。

法官引用案例,指如果大多數人均贊成方案,大多數人的決定便成為主要指標,用來決定究竟一個有智慧、誠實的人會否同樣作出相同決定。法官認為既然大多數投票贊成的電盈小股東是真實為自己利益投票,非為欺壓其他小眾,因此裁定一個有智慧、誠實的人亦應跟從。

上訴庭法官與霍德為好友

另外,在高院上訴庭昨日開審前,上訴庭法官羅傑志曾向證監會代表律師潘松輝表示,他本人是電盈董事霍德的好友,並向潘查詢證監會的上訴是否針對霍德在電盈私有化表決的處事方式,潘松輝表明證監會對霍德的處事方式並無意見,亦未有就羅傑志主審提出任何異議。

證監會調查電盈種票疑雲小統計:

(1) 曾分析逾6,000份投票紀錄;

(2) 會見91名證人及謄寫、翻譯證人陳述並撰寫摘要;

(3) 分析和審查約2,000份其他文件,包括相關股票、電盈股東名單、過戶紀錄和電話、電腦及個人紀錄等其他紀錄;

(4) 取得和審查5家經紀行共數百名客戶的開戶、買賣及交收紀錄;

(5) 擬備呈交法院的證據,包括一份49頁的主要誓章及載有關鍵證據的33個文件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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