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手術疏忽病人遺孀索償

【本報訊】伊利沙伯醫院三年前替一名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的卅三歲地產經紀,進行更換心臟血管手術後,病人急劇惡化,其後告不治。死者遺孀昨入稟高院,指將軍澳醫院及伊利沙伯醫院,於○六年四月廿四日至六月十五日期間有醫療疏忽,沒有向死者王永基充分解釋手術風險。要求醫院管理局賠償,但未有透露金額。

原告陳清如(譯音)為死者王永基代表,被告醫管局。

案件編號:HCPI 29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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