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人像城中富豪,與前度女友劃清界線都要在報章頭版宣布,廣告必定大升,紙媒的前途一定得救。當有,那些廣告費,跟他前度女友的20億港元「分手費」,真是九萬牛一條毛。
說起這件城中大事,各方朋友有無窮無盡的精彩意見,A說:「富豪居然投訴前度女友貪錢需索無度,怕被她日後瓜分身家,真是一大笑點!」我說:「就是啦,跟得富豪當然想貪一個天文數字,嫌20億太少只是常識。若果只想貪200萬,找個在屯門擁有200呎單位的打工仔就可以了。」C說:「難道富豪仍不知道,他的所有前度女友都是『開工支薪』?她們統統不是來做『義工』吧!」D說:「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種Gold Digger得Gold Digger,富豪用錢吸引女友,女友當然都是貪錢而來。」
A再說:「但最『離地』的部分,是富豪想藉此尋找真愛。」真愛,啊,多麼高尚的情操。與錢一定無關?與錢一定有衝突?
有傳言指,豪富追求現任年輕女友時,並非用錢進攻,而是陪伴女友屈在斗室看她最愛的韓劇,盡顯細心和傾心,情花就此盛開。
大家聽聞,不以為然,A藐藐嘴:「百億豪富紆尊降貴屈在斗室陪你煲劇,叫做浪漫,她心裏不會不知道,踏出門口就是一片美好前(錢)途,當然好冧。跟窮光蛋困在斗室,叫做現實,冧度歸零。」
也是,錢的Factor早已存在,毋須講到好似好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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