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迷信,如果我信有前生,我前世應該係做咗好事。
由決定搞毛記勁曲金曲總選開始,我已知道只能搞一場頒獎典禮,因為製作費昂貴,即使所有門票售清,也注定硬蝕7位數。
於是平常不見客、不想他們被黑面嚇走的我,早在兩個幾月前就帶齊PPT,跟一班Sale屎同事,走訪十多間Agency,希望由最熟悉這Idea的我來Present,可以讓他們明白這是甚麼東東;希望他們都感受到這件事的有趣;希望他們幫我們將這訊息傳給客戶。
大概應該是我黑面黑親人,Agency都沒甚麼反應。後來憑着同事們的努力,加上幾位Agency朋友的幫忙,有幾個大Brand曾對此表示有興趣,但之後都因各種原因而決定不Title Sponsor我們。
我知道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因為一般高高高層們都不熟悉毛記,覺得毛記電視不夠勁。即使平常品牌喜歡在毛記落廣告,但一說到要Title Sponsor那麼親密,要高高高層批准時,他們就會耍手擰頭。
當我放棄此事,我的同事卻沒有放棄。在總選宣傳出街前兩天,同事打電話給我說,有油公司肯Title Sponsor我們了!
我當場眼濕濕,因為這除了製作費上的補助,還代表了終究有大Brand認同毛記的影響力。原來,我們不是在做着些沒人搭理的事。
事後,我將這經歷跟讀者和毛記觀眾分享,幸得他們連繫了我的感覺,都一起感謝油公司,還自發去幫襯,為毛記加油,害得我一個感動未完,一個感動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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