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防曬戰 刻不容緩

正值炎夏,日間紫外線指數常徘徊於「高」、「甚高」以至「極高」水平,要是沒做足防禦措施,容易曬傷之餘,更有可能曬出致命癌病來!事實上,本港的皮膚癌新症於10年內升近5成,愛跟陽光玩遊戲的人士,實在不能再掉以輕心了!

紫外線可致癌

曾聽過醫生建議,曬太陽可吸收維他命D,有助防止患上軟骨症;但與此同時,醫生又會指出,陽光帶有紫外線,可對肌膚造成莫大傷害。究竟曬太陽是利多抑或弊多呢?據皮膚科專科醫生俞慧根解釋,以香港這樣富庶的社會來說,只須透過日常飲食已能吸收足夠的維他命D,即使要藉陽光攝取,曬10至15分鐘已很足夠,千萬不要長期暴露在陽光之下!原來陽光帶有紫外線,當中包括UVA和UVB,兩者皆能滲入真皮層,破壞體內膠原、纖維細胞;當體內色素未能激發,肌膚會提早衰老,繼而產生細紋,嚴重的話,更會潛伏成皮膚癌。

10分鐘可出事

別以為陰天沒有紫外線,原來UVA是可穿過雲層,所以不論陰晴,它都有機會傷及皮膚。當一個人未有做足防曬措施下到戶外活動,血管在陽光下膨脹,肌膚便會開始發紅,感到灼熱、痕癢,這情況已可納入為曬傷(Sunburn)。「導致曬傷的時間由10分鐘至6小時不等,曬傷又可分為3種程度–輕微曬傷會導致表皮浮現明顯的發紅、灼熱感,此時應盡量幫肌膚降溫,可用冰敷、塗抹含蘆薈成分的潤膚膏,甚或醫生處方的蘆甘石劑來鎮定肌膚。若情況不算嚴重,黑色素細胞會分泌黑色素,令肌膚變黑,再隨新陳代謝回復正常。」

中度曬傷須求診

當曬傷的部位傷及真皮層,則是中度曬傷,傷口會在6至24小時內惡化,如脫皮或起水泡。此時,自行使用冷敷護理仍會感到疼痛,需要尋求醫生協助。「皮膚科醫生會處方不含類固醇的藥膏給傷者;對於起水泡的患者,切勿自行弄破,否則一旦留有傷口,易受感染!」至於嚴重程度,一般是指傷處面積較大,而且傷及深皮層,患者需留院觀察。不過,俞醫生表示,一般曬傷只會達輕微或中等程度,嚴重曬傷的情況實屬罕見。再者,去到嚴重曬傷這種極端情形,醫生會視為燒傷處理。

須勤塗防曬乳霜

預防勝於治療,出門前應先注意當日的紫外線指數;當紫外線指數屬強至甚高,謹記要塗抹SPF值50度或以上的防曬乳液,方可外出,更應該每隔3至4小時補抹一次,並佩戴帽子、太陽眼鏡等防曬用品。倘若仍不幸曬傷,患處應用冰敷降溫;若處於脫皮狀況,則要避免患處再受外來刺激,包括搔抓、使用未經消毒的蘆薈產品、具雜質或香料的護膚膏、甚至磨沙,以免患處傷上加傷。最後要補充一點,血管經陽光猛烈照射下膨脹,容易造成不適,必須及時補充足夠水分。

撰文:林慧敏

部分攝影:郭凱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