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等生活:才女的擇偶條件

香港人運動不足,性生活又貧乏,已屬世界知名,也許因為時間都放在另一項目 ─ 在網上鬧人。鬧的對象有時真的很抵鬧,亦有些被鬧得相當無辜,例如某才女作家。

最初以為才女作家進行了一些傷天害理危及社會干擾自由推翻民主的勾當,後來了解一下,哦,原來只不過在一次訪問中列出擇偶條件,包括「比我年輕,30多歲,不會太老或太幼稚,一定要靚仔,有經濟能力,可以一齊享受人生,帶我去好餐廳食飯,有風度應該為女人付帳,不想做公主但想做女伯爵……」旋即惹來排山倒海的公憤,當然主要是來自男性,不是說她「有病」、「堅離地」,就是笑她「都50歲人」、「照吓鏡先」。

若一個50歲男性作家聲稱要覓得一位30多歲的女伴,肯定沒有人有異議。如果這宗事件不是性別歧視,我不知道甚麼才算是。

假設誠如網民所指,覓得對象機會將是微乎其微,才女作家就更應該趁媒體採訪啪咪吹雞,令城中那一小撮有志者收到風後自行報到,唔係等幾時?難道寫在無人知曉的私日記?

況且,In case you don't know,《格雷的五十道色戒》的女導演Sam Taylor-Johnson行年48歲,她的丈夫是正比她年輕23年的荷里活男星Aaron Johnson,他有幾型仔有幾大隻,各位可在《復仇者聯盟2:奧創紀元》看看他飾演的「閃銀」。機會很微,不代表沒有機會,幸福要由自己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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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俊偉•旅遊飲食寫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