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電影《伊朗式離婚》,看到活在父母親的凌亂關係下,下一代所要承受的各種心理壓力。
一個男人成家立室後帶着兒子搞外遇,外遇對象又有兩名女兒和一個前夫,原來女兒都不是前夫親生,而是分別由媽媽為前前度和前前前度所誕下,千絲萬縷情人一堆。活在這個以文字去交代都有點困難的關係下──我不在說電影,反正這些關係在現實中並不罕見──兒女只出生便要承受莫大的壓力。
本來沒有兒女時,在感情路上跌跌碰碰兜兜轉轉,也是無可厚非的私人感情問題,可一旦生了幾個孩子,你的感情問題,看在兒女眼中,就變成他們的人生大課題。
我們又把標準降低一點,對父母的感情路上之不平坦表示理解和尊重,畢竟父母也不是存心想要戀愛失敗,感情事大家都身不由己是不是?可是,最怕父母們相戀結婚離婚,再找別人相戀再婚又離婚又拍拖再分手,搞來精彩戀愛一大堆,自以為活在失樂園而不得世界諒解,還把責任推卸在兒女身上,覺得兒女拖累自己之餘,就動輒對着兒女大吵大鬧。這樣一種父母親──我直接點說──是一早就不該獲得生兒育女的權利。
路是自己走出來,走出來之後不順心,就把情緒發洩在兒女身上,這樣對兒女的負面影響,是一生一世的。人家說自由生育是人類的基本權利之一,我並不認同。我認為生育是應該要領牌的,生育前去政府合署考個生育牌照,面試口試筆試實戰試甚麼試都好,不合格的不獲生育的權利。這樣鐵腕的政策看似在剝奪一些人的權利,實際上卻在保障更多人出生在健康家庭的權利,真有人出來推行的話,就功德無量了。學周某人話齋,大佬,真係上天堂都係靠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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