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學時期的我已經很喜歡閱讀《生活雜誌》(LIFE Magazine),就像很多同學一樣,接觸英文雜誌的首要目的,當然離不開幫自己改進英文閱讀和寫作能力,從而為自己開拓更多社交話題、拓闊自己的世界視野。雖然年少的我總對環球政治、社會時事等議題缺乏興趣,但我還是喜歡選擇翻閱《生活雜誌》,因我對「生活」這個簡單的題目極有好感,永遠都會充滿憧憬與幻想,亦總覺得手執一本《LIFE》較拿着一本《Time》或《National Geographic》來得更有型有款,更有文化氣質。
當自己成為潮流雜誌的編輯,然後再逐步投身寫作人之工作時,我開始更了解,要辦好一本有觀點而又專業的雜誌,是一份多麼艱巨和吃力不討好的差事。所以我更仰慕那些能夠真正堅持理念,為求辦好一份優質刊物,而付出努力和心血的文化工作者。而在《生活雜誌》內,更有一班為報道真相而出生入死,甚至獻出寶貴生命的新聞攝影記者(Photojournalist)坐鎮,他們的工作態度和熱誠令整個團隊充滿拚勁,讓每一位員工都能感受到作為一分子的光榮和驕傲。就好像攝影大師Henri Cartier-Bresson、戰地記者Robert Capa、社會記實攝影家William Eugene Smith等都曾經受到《生活雜誌》的洗禮和祝福,陪伴雜誌一起成長,讓《生活雜誌》成為見證歷史的重要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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