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續談港大院際辯論比賽同學的表現,辯題是「公民抗命對香港政制發展利多於弊」。
從辯題的邏輯上來說,正方只有一條路,就是要證明「利多於弊」;可是,反方要證明「不是利多於弊」其實是有兩條路的:(一)利與弊相等;(二)弊多於利。只要反方懂得利用這兩條路來進擊,正方會疲於奔命。所以,辯題對反方有利。
辯題中,每個字都重要,每個字都是戰場。關鍵詞組「公民抗命」,雙方同學都理解成佔領中環及五區公投。他們沒錯,在現今社會已發生或已討論的就是這兩個事實。可是,題目還涉及發展一詞,即涵蓋香港的未來;既然是未來,所以「公民抗命」的想像空間可以多一點,例如:市民交稅少交10元,因為這10元是故意少交,而不是出於不小心,所以這行為也是一種抗命方式。可惜,當天同學或許被現今的時事議題所吸引着,未能發揮「公民抗命」的想像空間。
正方只把公民抗命等同佔領中環,而佔中仍在討論階段,未成事實;既然不是事實,所以很難證明佔中利多於弊,所以正方惟有把這個利反映於「人們的認知有所提升」,所以同學提供了很多民意調查來證明這項提升。問題是:人民認知有所提升,是否就能證明某東西對香港利多於弊?例如「源頭減廢對香港環境利多於弊」,我們若搬出「人們對源頭減廢的認知有所提升」,是否就有足夠力量證明該措施利多於弊?顯然,「人民的認知有所提升」好像是張百搭牌,其證明的力量較為薄弱。
上述各點均指出正方的形勢不太好,但結果是正方勝出,因他們來自法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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