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勿論你遵守語言文法規則嚴謹到哪一個程度,社會上總有一些靈活運用語言的現象,令你為之一振。
話說我在銅鑼灣街上被一個中學雞撞了一撞(按:中學雞叫法來自小學雞,大學生相對高級,所以不叫大學雞),她連忙向我說:「Sor、Sor、Sor」。
我當然知道Sor來自Sorry的簡稱,多見於年輕人用語,例如:「我應該要就吓老人家,Sor。」我心想:她寧願把單音節重複說3次,也不把雙音節的Sorry說一遍。我把這事貼上社交網站,有些回應頗有趣,例如:粵語很多時都把一個字讀3次,就如「係係係」、「冇冇冇」、「啱啱啱」、「呢呢呢」、「嗱嗱嗱」;另一個網友認為說3次Sor表示3次對不起,比說一聲Sorry更有歉意。
這些有趣的用法我真的搞不清,Sor!
重看這些「三連音」,音樂有三連音,例如三個八分音符以一橫線連着,速度較快且韻律跳躍;同理,「Sor、Sor、Sor」、「呢、呢、呢」、「嗱、嗱、嗱」等節奏都是較急促。同一個音節以較快速度連說三遍,便會帶來加強語氣的效果,例如:Sor、Sor、Sor比Sor更有歉意;同小孩說「嗱、嗱、嗱」就表示情況弄到如此嚴重地步,例如牛奶弄濕枱布。又如老闆很久沒有生意,今天竟然有,縱使顧客諸多要求,老闆最後答應,再多加一句「得、得、得」。當然,這個加強效果反過來會有敷衍之效,例如你弄傷膝頭,家人關心你的傷勢你嫌他們煩,便敷衍說「冇、冇、冇」。
最經典就是編輯催我交稿時,
我:(表面誠意心裏敷衍)得、得、得。今晚11點交,好唔好?
編輯:好、好、好,冇問題。(心裏其實在咒罵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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