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台灣消保會(類似香港的消委會)對20款手機用的外置電池進行測試,發現三分之一的樣本並沒有任何短路保護裝置,使用時有機會發生爆炸。此外,該會發現所有外置電池的電量都低於標籤所示的規格,最低只有25%,即實際電量只有標示電量的四分之一,十分離譜。
該消保會委託台灣檢驗科技公司,對20款外置電池進行絕緣、電量、溫度等9項測試。其中有中國製造的18,000mAh電池,放電量只有產品標示的25.37%至28.46%,成績最差。另外一款台製的2,800mAh電池,放電量達76.8%,是測試中發電比例最高的電池。
即使是放電量最佳的樣本,放電量也只有標籤所示的7成半,原因是電壓轉換時出現損耗。所有手機鋰電池的電壓都是3.7V,但USB充電接口卻是5V。因此外置電池必須先經直流電壓轉換芯片,把鋰電池的3.7V升壓至5V,才可以供手機充電之用。在升壓過程中,電量會因升壓而有所下降,加上電壓轉換時的效率損耗,約7成的放電量是正常和合理的。
此外,當鋰電池過度放電,會影響其壽命,因此外置電池多數設有保護電路,以防電池完全放電。例如測試發現Sony和飛利浦的外置電池產品的放電量只有58.7%和61.48%,應該是生產商對放電設計保守,不想讓電池完全放電,因此放電量只有6成左右。
由此可見,外置電池的放電量總較標示的為低,購買時宜選可靠品牌及較高電量,打個6折才是真正的電量。如果手機可以換電,最好多購1枚後備手機電池,比使用外置電池效果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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