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當關:球星的零用錢

23歲NBA新進球星、金州勇士隊射手奇利湯臣(Klay Thompson)上星期因為在對印第安納溜馬隊的比賽中跟對方球員肢體衝突,結果被聯盟罰款35,000美元。但原來不只此,湯臣打這場架還有另一損失:被爸爸罰去他一個星期的零用錢。

你沒聽錯,這個今季年薪230萬美元的球星,每周仍要由父親發給零用錢來生活。原來從進入NBA開始,湯臣就不許動用自己的薪金,所有支票都是開給他的父母,然後再每星期發給他生活所需的金錢,譬如房租是3,000美元,而平日出入玩樂的零用錢只得300美元。換了其他球星,喝一晚酒都不只此數。

如此嚴格控制,當然是因為害怕他亂花錢,退役後變成無助的窮光蛋。之前筆者在這專欄就講述過,酬金天價的職業運動明星因為理財不善,退役不久就陷入財困甚至宣布破產,這類情況並不少見,最為人熟悉的例子是拳王泰臣,而NBA球星中也有不少。

試想一個20出頭的小伙子突然名利雙收,胡亂花錢的誘惑非常巨大。前NBA球星積倫羅斯(Jalen Rose)在網台節目受訪時就坦言,大部分球星第一張合約賺來的金錢都會很快花盡(通常很大部分是花在照顧親友上),然後到續約才醒覺職業生涯無多,開始收緊管理財富;但也有的不懂收手或者遇人不淑,縱使賺過上億美元,到在退役後富貴一場空。

湯臣的父親並非普通人,是退休NBA球星、1978年的新秀狀元Mychal Thompson,現在是洛杉磯湖人隊的電台評述員,在球圈打滾多年,一定見盡了這類悲劇,故才如此嚴限兒子花錢。沒有花天酒地的生活,更可專注於打球練球,其實一舉兩得。

(本欄逢周一至周四見報)

網址:www.facebook.com/jozev1969

喬靖夫•流行小說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