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匆匆幾十年,說長不長,說短又不是一眨眼便完結的事。回顧過去的那麼多個年頭,其實也做了不少決定。
在事業上最大的取捨,應該是要在寫作和做律師之間作出抉擇。其實是蠻傷腦筋的一件事,因為兩個職業我都喜歡,但我並不可能同時擁有兩者,於是便選擇了我比較喜歡的寫作成為我的職業。
對於我這個花心的人而言,當然也嘗過在兩個男人中作出取捨。面對兩個我也喜歡的男人,我會選我認為會對我比較好的一個。因為我自知是個有良心的人,如果對方對我好,我便會漸漸更愛他,這樣子談戀愛才有意義嘛!
至於選朋友,我只會跟心地善良的人交心。一旦認定對方是好朋友,即使日後有甚麼爭吵,也會很快冰釋前嫌。就以A小姐為例,雖然我倆是好朋友,但始終是兩個人,遇上意見不合時,真的可以互罵到你死我活,但絕不影響我們之間的友情,因為彼此都知道,罵的出發點只是為對方好而已。
看別人的取捨是件十分有趣的事。即使平日如何跟你稱兄道弟,又或是滿口仁義道德的人,只要看他在處事時是如何作出取捨,或多或少都能知道他的底蘊和性格是個怎樣的人。要選真朋友,給對方一個取捨作試煉,絕對能看出那人是真心還是假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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