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n Ray手記:到幸福國找幸福

在《走!到幸福國找幸福》一書,作者比特納(Dan Buettner)走訪丹麥、新加坡、墨西哥和美國聖路易斯奧比斯波市這4個被評為「最幸福」的城市,嘗試找出幸福的秘方。

當然,幸福的定義因人而異,住在不同國家和地區的人,其文化和生活方式也有所不同,很難界定怎樣生活才算幸福。不過,幸福指數和痛苦指數總有一定參考價值,像新加坡有95%受訪市民認為自己非常幸福,不論我們如何定義幸福,當大部分市民都覺得自己幸福,已經是一件了不起的事。

比特納認為,新加坡的法律嚴苛(像禁香口膠及便後不沖水都要受罰等),但安全比自由更重要,國民普遍願意放棄自由換取安全。當地治安好,家長安心讓孩子出門,婦女不怕夜歸,人民生活感到安全。而安全感正是幸福的一個重要條件。此外,新加坡很早已協助市民置業,從薪金中直接扣除供樓費用,令人人有置業機會。無可否認,想幸福不一定要買樓,但政府協助市民置業,是培養國民安全感的一個好方法。當年董建華向新加坡學習,推行八萬五政策,看來也不全然是錯的。只是政策未上場卻遇上金融風暴,生不逢時而已。

新加坡長期在幸福城市排名中名列前茅,當地政府應該是做對了一些事,才會令市民普遍覺得幸福。作者認為,該國法例嚴苛,管制市民生活,自由度低,但每個人因此清楚自己在社會中應處的位置,也實現了民族穩定和人身安全。這就是新加坡式幸福,我想香港未必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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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偉民(R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