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美容:眼藥勿亂用

陸醫生:你好!很感謝你經常在《東方日報》解答難題,令讀者獲益良多!

十多年前,我曾到貴美容院買過菊花洗面露,想必醫生定有製藥廠,故此寄上一張失傳多年的醫眼藥方,希望台端能為大眾設想,製造此眼藥膏出售,有益於世人。我是一位老婆婆,育有三男一女,長子已48歲,當年我的孩子一有眼紅、眼痕癢或眼瘡仔,我便使用它,瘡仔就消散,真有預防作用。到孫兒的眼睛有問題,我已買不到這種藥膏,很多藥店說那種藥已沒有生產了,因眼睛是重要部位,其他藥我又不敢試,只好帶他們去看醫生。我想,如果家家都有這樣一支小藥膏看門口多好呢……

楊婆婆敬上

楊婆婆:

家有一老如有一寶,確是名言,撫養兒女後,又照顧孫兒們,使人敬佩,多謝你對本專欄的支持,為讀者解答醫學美容上的問題,對我來說,是一件光榮的任務。但有一點要澄清,本人並沒有開設美容院,也沒有售賣過甚麼「菊花洗面露」,可能是閣下記錯了,至於那張中藥治眼配方,請恕本人不能隨便製造或販賣,因為這是有違香港醫療法例。

眼部毛病有輕有重,眼痕、眼紅,甚至出現眼瘡仔,均有自愈傾向,但若持續多日或伴有其他嚴重病徵,如眼矇、懼光或疼痛,便需要馬上找醫生治理。就算細小如眼瘡,一旦惡化,膿包破皮而出,更會造成疤痕,影響儀容。

治療眼疾可分外塗眼膏、眼水及內服藥物,較輕的眼疾用眼膏和眼水已足夠,但放進眼睛的藥膏和藥水一定要清潔,如受到污染,便容易引來嚴重併發症,所以眼膏和眼水必須註明有效日期,逾期勿用!又當眼膏或眼水的封條被拆除後,安全使用的時間不應超過四個星期,以防污染,因此家中有一支小藥膏看門口,不一定是好事呢!此外,除了醫生,一般人是不能準確地診斷眼疾,故家中有小藥膏也不一定能治好家人的眼疾,逾期及污染的眼膏更會對患者的健康有害,必須注意,幸勿亂用。陸宏隆醫生

陸宏隆醫生

英國倫敦大學臨床皮膚學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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