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讀友來信:
我妹妹在護士學校修讀註冊護士課程已三年,成績一般(GPA 2.1),但全部科目合格。不過,她重考畢業考試(Total Patient Care)仍未能通過,無法取得Registered Nurse資格。若被踢出校,可有其他出路?本地或外地有甚麼院校會承認這些非學位課程的學分?有沒有地方可讓她重讀,他日再考畢業考試?
答:
由於這是校內試,學校按校方政策作出決定。當然,若給予重讀、重考機會的話,不應放棄並要盡力去考。可是,有時因學校既定規則,師長即使同情也無計可施。想盡人事的話,家長可試試去求情。另外,有以下三項建議:
一、若果環境許可的話,可到澳洲或英國唸護理學士學位,以往的學分應有豁免,可在較短期內取得學位。惟返港後仍要過執業試一關,且合格率甚低。不過,幸好英、澳及其他海外國家均甚缺護士,要留在該地工作並不難。
二、可放下身段,申請成登記護士。有以往的訓練,應不難獲取錄。
三、若對此行已失卻信心,可以高考學歷申請其他非資助的認可學士學位或兩年制副學士、高級文憑。課程名單可瀏覽www.ipass.gov.hk。筆者明白令妹花了三年時間、心血,最後未能畢業是沉重打擊,希望她明白人生多有起伏,只要繼續向前走,香港各類學士學位課程選擇亦多,一定有出路。縱然走的路比較曲折,終有一天可走到盡點,何須懼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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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美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