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搬屋的日子。過去數天忙於執拾與打包,與其說是執拾,不如說是清倉,將無用的東西丟掉,或送到物資回收中心,物散人安樂。所謂安樂,因人而異,可以是一間大屋,也可以是一室清靜的小單位。我沒有錢買樓,自然相信後者。
去年由港島搬到九龍,只帶走了6成家居雜物,其餘4成不是拋到後樓梯,就是留在單位內,託清潔嬸嬸代為處理(當然要給她費用),要轉手賣掉,或送到堆填區,都由她主張了,我不管。臨離開前回頭瞄瞄那4成物件,才意識到自己製造了多少垃圾,亦醒覺到家中藏有多少垃圾。
今回由九龍一端搬到另一端,發覺當日經過慎重篩選、悉心分類、井然收納的6成家居雜物,到頭來有9成再沒碰過,既然未曾使用,跟垃圾有何分別?我依然是徹頭徹尾的垃圾佬。面對着幾個書架上的書本,我就眼冤,它們無疑是伴着我成長的好朋友,使我不捨得拋掉,卻因而成為我搬屋的最大負累,還有大批CD、DVD及旅遊資料,每次搬到新居,都由它們白白佔用空間。香港有沒有Home Management課程?也許我要報讀。
想深一層:面積最大的客廳,只是隱性的貨倉,儲放各類雜物,與我生活真正有關的地方,還是廚房、廁所、書枱和床,活動範圍不比劏房小。我問自己:怎樣可以活得更簡單、更舒適、更少負擔?或者,是時候學懂「捨」的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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