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恒我訴:跌咗嘢

如常在圖書館內寫作。下課時間到了,來溫習的學生愈來愈多。我的右邊來了一位女生,她坐下,從書包裏拿出課本和文具來,期間卻不小心的將一片「女性用品」掉了出來,並躺在我右腳半呎之外的地氈上。我(無意地)目睹整個經過,可是,她卻一直也沒有發現。

我頓時覺得很忐忑,甚至不知所措。應該跟她說「跌咗嘢!」嗎?如果是錢包、鑰匙、紙巾等,當然沒有問題,但那「東西」……可以幻想到場面將會是十分尷尬,所以,我一直沒有付諸行動。只是,那「東西」一直伏在我的視線範圍內,令我十分不安,甚至不能專心工作。其實,我有權視若無睹,但母親常教我要「日行一善」,明知別人掉了東西,但又不告訴她,實在非好市民應有的態度。如果她有需要時才發現那「東西」丟失了,還可能會很麻煩!試問,我又怎能坐視不理?

想過用腳偷偷的將那「東西」踢到她的當眼處,但是,若果在過程中讓她發現,那豈不是更尷尬?後來,我又故意將手機掉到地上,意圖吸引她的目光,從而再令她發現自己的「東西」。可惜,由於她太專注於課本之上(以及與旁邊的同學交談),所以,我的行動宣布失敗,惟有自行將手機拾起。

最後,我想到了一條絕世好橋。

我先把上文寫好,然後裝作要上洗手間。臨行前,我把文章留在電腦屏幕上,並故意將電腦微微的向右轉。如果她夠「八卦」的話,她可能會趁我不在座時「偷窺」我的電腦,這樣,便有機會發現我的「用意」。

五分鐘後,我回到座位上,那「東西」果然真的不見了!只見那女生一直低下頭在溫習,我亦裝作若無其事,繼續工作(其實我當時真的很想笑出來!)原來「八卦」之心,偶然也會頗有用。

導演及電台主持

劉偉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