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吃早餐,流行早餐A或B,都是變奏美式早餐,有蛋有麵包,還加多個湯粉。這種食法,連麥當勞也要跟,迎合香港人胃口。而早餐吃飯這回事,近年不是主流。例如早上吃個鳳爪排骨飯,我覺得很享受,特別是大冷天,吃個飯,很暖胃。但原來許多人都不愛早餐吃飯,原因有好幾個:一是怕吃完飯後眼瞓,做不了事;二亦有說早餐吃飯像勞動人民如地盤工人;三說純粹因為早上吃飯像阿叔阿伯,有礙形象。
我其實很愛早餐吃飯。因為我小學是上全日的,媽媽會做好中午飯壺給我。如是者為了方便,早上我也吃飯,那媽媽便可做少一輪。就這樣,我覺得早餐吃飯這件事很享受。後來人大了,自己住,早餐不吃也有,吃的話也很難找到吃飯的地方,「早飯」這回事差點要忘了,直至到了日本讀書。很簡單,食堂早餐是有飯供應的,配小件鮭魚和醃菜,還要加麵豉湯,我覺得感覺幸福。再簡單些,跑去吉野家和松屋吃也可。
還記得從前跟一個拍攝班子到東京工作,攝影師是位老師傅,我就提議早餐吃飯吧。他耍手擰頭說不,因為他拍電影開通宵班,早餐就是吃飯的。拍了通宵,還要大熱天啃飯,又真的惡啃。他的「早飯」是啃的,我的「早飯」是歎的,而最歎不過的,就是大清早吃早飯,吃完後繼續睡,睡到自然醒。今天我就是這樣歎了我的「早飯」。
音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