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有調查選最好和最壞的工作,人工、自由度、滿足感全都是準則,最後軟件工程師的平均分最高,原因是其中不少工作是可以在家進行的。這一點,我舉手舉腳贊成。要每天九五工作已經很不吸引,回到公司還要花時間講閒話、午飯等位、上下班等升降機,其中浪費不少時間,如此生活更無助創意。這些風涼話易講,但怎說世界上大部分人都是規律地上班。
在香港,寫歌的自由人生活就比較像個風涼的軟件設計師。先是一人創作,在家做Demo,自己唱得的話,一人包辦便行,一點Teamwork都不用,頂多定期跟唱片公司開開會,一年幾次。情況有點像作曲人Vincent Chow,人在外地,隔空交歌,自己繼續過着悠閒生活。這份工都該是其中一份世紀好工。
相反人家選最壞的工作,像鑽油工人這類厭惡性而且危險的工作就入選。放在香港的情況,相近的該是紮鐵工吧。工作日曬雨淋,危險性高,更不時給欠薪,壓力不是不大的。就這樣看來,工人實在值得敬重。他們偶爾會說:「鬼叫我窮呀,頂硬上啦」,但他們如果真要選,還是可以拿社會保險過日,而不是打最讓人厭惡的工作。
就是說,會工作的人,就是可敬的。例如在家幫忙的鐘點工,看來不是起眼的行業,其實自由度很大,空間也蠻多,除了是腰容易痠外,也是份可敬又Free的工作。如佛家講,一日不做事,一日不吃飯,真有道理。
音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