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朋友的朋友(所以嚴格來說,他不是我的朋友)談到自助餐的問題:近日身邊很多人都說了同一番說話,讓我搞不清楚是誰的價值觀太奇怪。「不喜歡吃自助餐。食物多又好吃,但是錢付了,就應該由別人來Serve(服侍)我。還要自己去拿食物,不值得。」自助餐的賣點不是可以一次嘗到很多種食物嗎?由別人Serve才算享受,吃飯還是吃優越感?「Serve我」的「我」字放大了就是品味嗎?
朋友B不只不喜歡自助餐,就連香港人最愛的火鍋他也接受不了。每次我提出想去吃自助餐,他也會「躁過隻雀」,看到甚麼不順眼,就會即場的吱吱喳喳大放Mean Power。B說:「為甚麼要自己把生的東西變成熟的?我給錢,就是人家要幫我處理所有問題。吃自助餐有甚麼好?(即時變成港女的聲線)嘩,真係好食囉,你睇吓成張枱都係嘢食囉,真係好「令」囉。嘩,仲有三文魚呀!(變回男聲,但遣詞用語仍是一個男師奶)前輩子沒有吃過三文魚嗎?只有一些沒有用的港男,那些戴眼鏡把數碼相機掛在腰上那些,才會想吃自助餐,來滿足自己的權力欲,有一瞬間大地在我腳下的感覺!有甚麼男人帶我去吃自助餐或火鍋,我都會立即把他Out掉!」
結果,B的情路當然不順。世界教我們,語不要說盡,結果這朋友的情路上,傷他心傷得最盡的,就是帶他去吃自助餐和德興自助火鍋的一個男人,一個長得像大婆台小生馬國明的男人。
把「我」放大,就是品味。這不是問題。因為,當你質疑這些人,為甚麼要人「服侍」的時候,他們會理直氣又壯,說本少爺本小姐就是愛花錢要人服侍。這個世界,就是分成服侍人和被人服侍的人。我就是愛被服侍,又如何?問題不在自助餐,只在我們安甚麼心,去吃甚麼,花費甚麼。這些時候,諸心之論倒是有用的結論。
讀\說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