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電影《社交網絡》有一個犯駁的地方,是創辦人一直在等自己的初戀女友,等她的Accept,再一次「接受」他,成為朋友。江湖盛傳,非卜創辦人在自己設立的世界,是全能全知的上帝,他是有權要把任何用戶加入成自己的朋友。
Facebook創辦人也許都沒有想過,當他被女孩拋棄,就把那個女孩的照片放到網上,問各位「巴打」「呢條女係豬扒定靚女?」而開始的一個工具,變成了一個推動民主、免費市場推廣甚至是大部分九十後的戀愛和生活空間。所以,現在的人分了兩種,一種是相信Facebook力量的人,一種是不希望Facebook影響自己生活的人。有從事紀律部隊的朋友都把自己在大學時代的Facebook刪了,從此不再玩這個遊戲。不是有甚麼壓力,只是單純的不想自己的私生活太容易被別人知道:「說到底都是一些有機會接觸危險事情的工作,一不小心,給一些人看到太太或小朋友的照片。他們不做甚麼,只是嚇嚇你的家人,你也麻煩吧?」
另一位八十後友人就說:「有時候自己不把照片放上去,你的朋友拍了照片然後Tag到你的Wall,我的『朋友』也會看到。我的『朋友』欄有工作關係的人,給他們知道你的私生活,也是麻煩的事。像公司人人都忙得要死了,你星期六日去了滑水、吃火鍋、見朋友、去蘭桂坊這些私事,我就是不想給工作間的人知道。打工和做朋友完全不同,閒時說是說非,也不好受。」
對很多八十後或是新政黨,他們都說Facebook是他們上位發圍的地方。對不少已經「成功」的八十後(即是有一份穩定工作,開始供房貸,已結婚,準備生孩子的人),Facebook只是一種添煩添亂的工具。
讀\說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