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等生活:粉絲是偶像的代言人

前幾天寫過「周潤發體驗」,在中環某條街、九龍某街市碰見發哥,差不多是港人的集體經驗。其實,茫茫都市,人來人往,忽然遇見心儀已久的偶像,卻忐忑不安進取兩難,最終白白錯過上前的簽名、拍照、攀談的機會,也是很多朋友的共同經歷。

朋友轉告他一位朋友的「明星體驗」:「在東京某餐廳吃飯,遇到村上春樹及村上夫人,然後不好意思驚動他們。」我說:「也是對的。但若心底裏的粉絲狂情真按捺不住,就請餐廳經理通傳一聲看看情況。」朋友說:「聽那朋友的說法是,村上夫婦一派安閑自在,粉絲也不敢造次……真是甚麼人有甚麼粉絲。」

十分同意啊!人世間都是物以類聚的。偶像和粉絲,根本是同穿一雙鞋的左右腳,其中一隻腳發臭,難道另一隻腳香?一位專業、有深度、待人接物謹慎的偶像,自然能散出芬芳,吸引到一批真心欣賞其演技、歌藝、寫作及各種才華的觀眾。只要偶像沒有當粉絲是羊牯,每次「均均真真」地交出水準,他們就懂得何時要Leave you alone,保持少許美麗的距離。

相反,如果偶像是徒具外表的人形公仔,其Fans通常都是白痴型,愛跟出跟入,認為偶像是完美,聽不到他或她的走音和懶音,相信他或她不抽煙不劈酒不性交不講粗口不吃援交飯和永遠不娶老婆──然後有朝形象穿煲,粉絲一邊臭罵一邊擘炮走人。

旅遊飲食寫作人

陳俊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