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恒我訴:投訴之都

某天下午,走進某餐廳,見三男一女正在理論,吵得如火如荼,筆者當然馬上坐下,等看好戲。經過一番了解後,得知那名中年婦人是顧客,另外三男分別為餐廳員工和老闆。話說,那餐廳強調食物是用「北X道牛乳」來烹調,那婦人點了一杯「北X道牛乳奶茶」,據旁邊的街坊說,她喝的時候還挺寫意,豈料,喝完後突然大發雷霆:「都是不外如是,比平常的奶茶還難喝!」她走到櫃面,先向員工投訴,並聲稱「不會付錢」,員工們渾渾噩噩,支吾以對,婦人遂將行動升級:「叫你老細出來!」老闆來到,恭恭敬敬的跟她理論,謙稱「我們會好好改善」,但那婦人堅持不肯結帳,老闆不想影響其他食客,惟有笑着答應。婦人奸計得逞,還大搖大擺的離開餐廳,老闆和員工們只有搖頭嘆息。

以上場面,見怪不怪。近年,香港被笑稱為「投訴之都」,不少人恃着「消費者永遠是對的」或「我有權Complain!」掛名投訴,實情發洩,或處心積慮的要謀自己的利益,或立心不良的要作弄別人一番。筆者在電台工作時曾收過一個投訴:「為甚麼你們每小時的報時,一定要『嘟』一聲?那聲音令我十分不安!」一眾同事們也不懂如何回應。

換另一個角度來看,其實我們已經很幸福。在某些地方,別說消費者權益,連投訴的權利也被剝奪,據理力爭的下場可能就是收監。我們應該慶幸,至少我們還可以投訴。想珍惜我們擁有的自由和權利,就懇請大家,切勿濫用它。

導演及電台主持

劉偉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