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貓之歌:投間貢茶來做

大公司加薪,但同時吃飯時間沒薪,變相減薪了。如此無良老闆,打工仔控制在他們掌中,一世冇運行,一世冇發達,大家不如跑去做老闆好了。特別那些有餘錢買樓買股票的,不如就搞些小生意試試。

我身邊的朋友也開始想這問題,大致上分兩派。一派深信做老闆好,但想起做老闆困身、風險大、香港的租貴,還是卻步。反正他們覺得炒炒樓也不壞,壞極也不至渣都冇,相反賺起來的話,幾十萬幾十萬這樣賺,以有限的資本來看,如此回報算很可觀了。於是他們還是拒絕做老闆,卻愛做炒家。

另一派就是愛搞作的一派,他們往往都是受夠了老闆氣,覺得無論生死,還是飛出去賭一鋪好了。他們許多是想頭多多,也有點工作狂,也有點愛話事的人,所以在他們眼中,做生意是有風險,但這冒險過程中還是會得到其他滿足感,於是實行Say No To無良老闆,自己做老闆(雖然不肯定他們有沒有良心)。

我們做音樂的,做Freelance的,肯定不愛做打工仔。要我們日日上班,受同一個老闆的氣,做口小螺絲,我們不甘心。說成很有骨氣,但說到尾我們做音樂就是比較自我的人,遷就人是可以,但處處要遷就,就是為了月尾那份糧,我們寧願賺少點,睡多一點,然後睡飽起來寫首歌更Productive。

寫首好歌,放到市場賣,其實也是盤回報不錯的生意。不然,也可投間貢茶來做,白天做老闆,晚上寫歌,互抵不足也好。

音樂人

嘉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