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文章一大抄,話是這樣說,怎抄卻是功夫。所謂抄,不同界別也許有不同標準。做音樂的,如果Melody類同,就算編曲改頭換面,抄的罪就容易成了。而做電影電視的,因為牽涉影像和更多範疇,是抄與否,比較難說。我會覺得,如果一兩個人物造型類同就還好,但最好不牽涉主角。造型以外,角色外形如果很不同,但角色性格類同,卻又好多了,因為出來的效果可以大不同。本心可能抄,但結果因為太不同了,不成罪了。畫面抄,當然就最麻煩,構圖美指攝影都可能扛上罪名,但只是一套電視劇那麼多畫面中的其一,巧合也可能。最後,情節類同,鋪排相近,那也算大罪了,而如果連對白都抄,或許要判死刑了。
而所謂抄,有時也可說成Inspired By。例如寫歌的人,覺得有些Chord的組合不錯,有些Bass Riff很吸引,於是就拿來參考,甚至臨摹,但寫出來的Melody卻又完全不同的,以結果論,也就不能說是抄了。只不過聽眾聽到,又真的會覺得很像,那就給說成抄了。所以有些作曲人開始醒目,在作曲那一欄寫定「Inspired By」誰和誰的哪首歌,算是為名聲保障一下。
當然,本心想抄與否,其實不好證明,如從結果論,我們港劇給日本傳媒說成抄劇,道理是有,但入罪卻不容易。或許我們都是聰明仔,即使想抄,都是抄A bit of everything,是抄也可,不是抄也可,那就頂多說成Inspired By。
或許監製就在劇末寫上Inspired By甚麼,那就真夠薑了。
音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