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貓之歌:穿裙身教

香港女孩十七八歲中學畢業前,大部分時間都在穿裙子,因為我們都在穿校服。本地女生的校服,差不多清一色都是穿裙的,雖然有校規說攝氏十度以下,我們就可以穿褲子,但背後彷彿在說,女生穿裙是天經地義的事,要有原有因,女生才能違抗「天命」。

而我讀的小學,卻是違抗「天命」的異數。我讀九龍真光小學,那時女生的校服,是穿褲子的,是那種五四運動女生會穿的「馬姐」衫,很是懷舊。但那時我們都恨這套校服,小女孩穿懷舊「馬姐」衫,怎能好看?而且全世界都在穿西裙,為甚麼我們要穿褲?那時也想,像中學部穿旗袍也好,好歹也是裙子,「正常」多了!後來我升了官校,穿西裙,求仁得仁了,但今天回想,原來我的小學當年是如此前衞。雖然後來母校還是改革了,校服是裙子,跟社會看齊。

到今天,驚覺原來這女孩該穿裙還是穿褲的迷思還未解決,還要發生在女老師身上,明顯,學校這個環境還是規矩多多。我們都理解,學校的規矩彷彿模擬大社會的法例,要習慣守例,才慣在大社會守法。但穿裙穿褲這回事,有重要到影響工作表現嗎?難道有校長認為女學生一定要穿裙,所以女老師都要身教來穿裙子?就像我們不讓學生吸煙,老師怎能在學生面前吸煙?

音樂人

嘉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