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一頭餓狼,有天遇到一隻大象屍體。即時,狼吞虎嚥飽餐一頓「象肉刺身」,但由於餓過飢,仍不感滿足。於是,牠鑽進了大象身軀之內,把大象的軀殼,既當作臨時房屋,又可作食物,一舉兩得。自此,牠住了下來,吃完就睡,睡完再吃。過了一段時間,象肉已被牠吃光,餓狼變肥狼。當牠想離開時,發現象皮被猛烈的太陽曬乾,原先鑽入大象身體的洞口卻變小了,以致牠無法爬出去。
這時候,原先幾「歎」的食物宮殿,反變成了監牢,狼被困了,後來,狼用自己的身體去撞擊,試圖撞出個洞來逃走,可惜徒勞無功。過了很久,可憐的肥狼,打回原形,變得又殘又瘦,且將近餓死之際,恰好下了場大雨,象皮經雨水浸泡,洞口如浸乾貨般,發大了些,狼才可以勉強從洞口擠出來,由於洞口仍然緊窄,狼身上部分毛髮都被扯掉。
有人認為,這個故事,教訓我們不要貪婪。但狼只不過是和平、技巧地獨吞一己發現的食物寶庫,沒跟同胞分享而已,基於為求生存的天性,也算貪婪?況且狼既不浪費,今天吃不完的,留待明天吃;亦頗有小聰明,懂得一物二用。
依我看來,要怪就怪狼棋差一着,沒預計到,象皮曬乾會收縮被困罷了。牠的物理常識實在水皮,建議牠最好去進修一下吧。
臨床心理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