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苦苦相逼,要我去執行死刑,也就是去殺人,老實說我真的做不到,真的做不到,離開是最好的選擇!」台灣法務部長王清峰為了「真的做不到」而辭職,她認為理念不合就應該離開。
好一句理念不合就離開,很欣賞,就連之前曾批評她,讓法律「傾向邪惡的一邊」的白冰冰,也認為她有Guts。
是否廢除死刑,筆者沒甚麼意見,只是覺得這個王部長的做法很勇敢,說真的,犯罪的不是她,死囚又不是她的親人,她只需依據既有的法律執行就是,但她怎也不肯昧着自己的信念及價值觀,寧可丟官,悍衞到底,這種精神,我深表敬佩。
說真的,跟自己「理念不同」的事,天下間多的是。
在工作上,跟上司理念不同,可以怎辦?
有人將信念暫且擱在一邊,先妥協執行上司指令,每個月繼續出糧,皆大歡喜。當機會來臨時,再把自己的信念掏出來。
有人認為堅持不了信念,即發揮不到自我,得不到滿足感,離開便是,再尋找另一個跟自己理念相同的地方再拚搏。
某些兩者都不是的消極人,會繼續埋怨工作上的理念不同,但又不敢請辭,尋找屬於自己的天地,終於是愈做愈消極,天天活在怨懟中,連本來存放信念的地方,都被怨氣侵佔了。
還有沒有第四條道路?
當然有,道路是人行出來的,凡事都是看你如何思考,如何選擇?
臨床心理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