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難明白為甚麼有些人會喜歡在說話上佔別人便宜。當我和A小姐一起聽到朋友說某君曾在他面前有意無意的提及到跟我曾有一段情的時候,我和A小姐都馬上一致地瞪大眼說:「有冇搞錯?」
A小姐是我最好的朋友,當然亦是知道我的心事最多的人。對於我怎樣看一個男人,喜不喜歡,有沒有感覺,她都會是最快知道的一個,亦是知道得最詳細的一個。如果說我跟某君有一段情,也真的太冤枉了,幸好有A小姐做我的證人。
我跟某君從沒單獨約會,又何來有機會發展一段情?跟他唯一單獨共對的時間,應該是有兩次在大夥人的聚會後,由他開車送我回家,但那兩次的短短車程的時間,只足夠讓我們閒聊,是絕對不足以發展感情的。再者,我對他根本無情可言,早在他對我說明心意時,我已婉轉的拒絕了,這一切A小姐當然知道內情。
之前,某君曾以開玩笑的口脗說他是我的前度男朋友,我就真的只以為他是開玩笑,沒想過原來他是別有用心的。雖然我不知道為甚麼他要這樣做,但已感到吃了一虧。不是說曾做我的男朋友是件甚麼了不起的事,但任何一個女人的名聲都是很重要的,僅僅「曾經有一段情」這六個字,便可給別人很寬闊的幻想空間,所以某人無中生有,便等於在我的名聲上畫上污點,令我感到吃虧。
糊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