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談到友人送的新玩意iPod Nano Red,其獨特之處也在於善心。我們每買一部Red,蘋果就將一部分的錢捐作善事,為非洲的愛滋病人出一分力,算是透過消費來做點好事。現在市場也流行這做法,讓大家選擇做個良心消費者。那個咖啡豆是公平貿易的產物,這個護膚露是某國小島原居民Home Made,肯定有機,兼幫助族人自助,協助經濟。我信有商人本心就是想做良心生意,我也信有老闆是見大勢所趨,消費者見自己浪費,良心過意不去,為了想贖罪,可以選,就做點善事,讓良心好過,因此貨品在芸芸競爭中爭到高一點的位。
我也有這贖罪的想法。尤其因為每每出國,有時買東西過火了,回到香港就逼自己不能再買。就算買,都要選幫到人的貨品。到最後卻還是發現自己上當了,豈不又是消費?講到尾,還是該想自己真的需要那東西嗎?
最近更駭人聽聞的,是在南美秘魯,竟然有人為了抽活人脂肪來做化妝品,隨機殺人,然後把所抽得的脂肪賣給歐洲的化妝品公司。是哪一家公司呢?誰是主謀,已經無從稽考。我曾想過,元兇,是我們貪靚、不認老、只懂消費的女人嗎?消費,不知不覺間成了罪;不知不覺間,我們又用消費來贖罪。消費是贖罪還是罪?
音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