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晚上跟朋友吃完晚飯離開餐廳時,服務員說:「再見×先生、×太太。」當時,我真的很想回頭跟服務員說:「我姓梁。」同類型的事,已不是第一次發生了。為甚麼我們這個年紀的一男一女走在一起,即使沒有任何親暱的舉動,都會被人看成是一對?
這樣子的事情在美加當地是很少發生的,因為服務員大多會先問清楚客人的稱呼,但為甚麼在香港卻屢見不鮮?為甚麼做服務員的總要自作聰明,硬把一個稱呼放到別人的頭上?
同樣的事情,如果發生在一對情投意合,甚至是打算結婚的情侶身上,絕對是沒有問題的。如果是一對很好的朋友被誤會成夫婦,我想問題都應該不大,但在其他情況下,卻是會令當事人十分尷尬的。
比如說雙方只是在初交往的階段,卻被誤會是夫婦,我不知作為男人的怎樣想,但站在女人的一方,我會馬上想:「不是嘛!我還沒想過要跟他結婚呢!」
如果男女是剛離婚的夫婦,因為子女的問題而逼不得已相約見面,還要被服務員這樣稱呼,心中有甚麼感覺可想而知。又如果男女相戀已有一段時間,只因某一方有某個原因令他們遲遲沒結婚,如此被服務員這樣稱呼,相信絕對會是挑釁另一方大吵大鬧的導火線。稱呼別人一句是件易事,但錯誤的稱呼絕對會做成巨大的不便,請慎言。
糊塗人